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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启动 售电牌照受关注
2015-09-07

随着与电改有关的配套方案近期下放,“售电放开”的预期也被加强。不过多位分析人士表示,目前一些发电企业可能会拿到首批售电牌照;但另一部分公司只停留在概念炒作上,获得第一批牌照的希望并不大。

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有关要求)出台,表明极受瞩目的电改已经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此前,深圳已首先展开了输配电改革试点:参与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由用户或者市场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自愿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电网企业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

除了深圳外,内蒙古、安徽、湖北、宁夏和云南、贵州等都已进入了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与上述省区相关的电力企业尤其引人注目。

根据此前媒体报道,电力市场建设、交易体制改革、发用电计划改革、输配电价改革和售电侧体制改革等五大电改关键性配套文件经过多轮博弈和修改,将在7月底公布。但是,目前来看,这五大配套文件公布的时间将延迟。

实际上,这个结果在电力业内人士看来,并不意外。尤其是经历了上一轮电改的人士,之所以开始新一轮电改,也是因为2002年电改中的许多改革措施,至今都未实施。据透露,关于电网是否应该参与竞争性售电业务一直是此轮电改有争议地方

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认为,电改的目标不是重新分蛋糕,而是做大蛋糕。电改不是将大垄断变成小垄断,而是“放开两头,管住中间”。通过价格战进行售电竞争也只是在开始阶段,而售电市场竞争的本质内容应该是为用户提供综合能源解决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新电改9号文内容多为原则性要求,必须辅以相关实施细则才能够落到实处。此前四份电改配套方案陆续发布,但均未触及电改核心内容。

作为新电改的框架性文件,新电改9号文的落地还需要多套细则配合,包括有序售用电、促进电力市场化交易、交易机构组建和运营办法。五大配套文件发布后,电改才能进入实质性的推进阶段。